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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优惠政策
为鼓励外来企业来睢县投资兴业,促进睢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:
一、土地使用方面
1、外来客商可以通过租赁、入股、划拨、出让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
2、外来客商在睢县投资工业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,出让价为每亩4.5万元;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,出让价为每亩4万元。
3、对外来投资固定资产5000万元(或500万美元)以上的项目,一事一议,特事特办。
4、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,工业基地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每亩不低于100万元 标准供地。
5、特殊项目一事一议。
二、奖励政策方面
1、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,其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前三年先征后奖;后两年征后减半奖励。
2、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,五年内其增值税、所得税、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奖。
3、投资出口创汇企业的,除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外,给予新增出口创汇额的0.5%奖励。
4、投资农业及出口型农业的,除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外,给予新增出口创汇额的0.5%奖励。
5、特殊项目一事一议。
三、费用减免方面
1、外来投资企业(房地产类除外)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。
2、行政事业性收费,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。
3、人事房地产开发,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,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绿化费、水资源费减半征收,
4、特殊项目一事一议。
四、优质服务方面
1、切实保护企业安宁生产,不经县政府授权,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。
2、申办企业材料实行联审制度,7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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